导 读
作者丨中华合作时报记者 孟 玥
步入8月份,中小银行专项债发行又有新动作。
从甘肃、内蒙古、陕西到天津,加上此前的发行额度,截至目前,中小银行专项债已发放1314亿元,2020年国务院批准2000亿元专项债券已发行过半。
这一针对中小银行的资金扶持计划,正在密集落地。它推出的目的是什么?会产生怎样的影响?扶持成效又将如何?这些都是业界非常关注的问题。
农合机构或分得最大“蛋糕”
7月27日,中国银保监会召开的2021年年中工作座谈会暨纪检监察工作(电视电话)座谈会披露,截至目前已累计批复16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807亿元地方政府专项债补充资本方案。
据记者不完全统计,山西、黑龙江、广西、四川、广东、辽宁、内蒙古、江西、浙江、福建、天津、陕西、甘肃等13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专项债共涉及181家中小银行,其中,163家为农合机构。
8月26日,甘肃省披露2021年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发行总额126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甘肃省13个地级市(州)的32家农信联社、2家农合行和14家农商银行的资本金,农合机构额度为126亿元,占比为100%。
8月16日,中国债券信息网披露的文件显示,2021年陕西省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一期)计划发行总额为46亿元。共涉及20家县级农村信用社和陕西秦农农村商业银行,用款银行合计21家,农合机构额度为46亿元,占比为100%。
8月6日,天津市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正式落地,发行总规模为93亿元,用于支持天津滨海农商银行补充资本金,提升其风险抵御能力和服务实体经济能力。农合机构额度为93亿元,占比为100%。
而早在2020年12月7日,广东省就完成了全国首单支持中小银行发展专项债券发行。该专项债计划发行额度为100亿元,募集资金全部用于补充1家农信联社和3家农商银行的资本金,农合机构额度为100亿元,占比为100%。
不难发现,上述四省、市的中小银行专项债几乎全部都投向了农信联社和农商银行。这也意味着,农信联社和农商银行等农合机构在中小银行专项债发放过程中或分得最大“蛋糕”。
农信机构的“补血”新途径
无论从支持实体经济发展,还是从打赢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的角度看,充实资本金都是中小银行绕不过去的“槛”。众所周知,农信联社、农商银行等中小银行,相较于大型银行资本补充压力更大。一直以来,中小银行补充资本主要依赖于外源渠道,不外乎IPO、优先股、永续债、二级资本债等,但对于规模偏小的中小银行而言,操作难度过大。此类银行受制于实力较弱、评级较低等原因,市场化发行资本补充工具补充资本难度很大。而中小银行专项债在扩大补充资本途径、缓解“资本荒”方面将发挥不可或缺的重要作用,成为中小银行“补血”新途径。
2020年7月1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首次提出通过专项债补充银行资本金,明确“将在今年新增的地方政府专项债限额中安排一定额度,允许地方政府通过认购可转债等方式,探索补充中小银行资本的相关路径”,此后财政部确定了2000亿元额度。
业内人士表示,如2000亿元专项债额度全部注入中小银行,按照广东和浙江等地方案,中小银行资本充足率可由12.28%提高至12.75%,撬动社会企业债权1.83万亿元—2.36万亿元。
具体落实过程中,易观分析高级金融顾问苏筱芮认为,中小银行数量多、分布广,因此各省市情况也不一样,各省专项债支持中小银行数量的不同,属于“一地一策”的灵活方式。根据当地不同银行的实际情况选择具体的方案,可以将专项债的作用发挥得更好。
中小银行专项债任重道远
谈及中小银行专项债对于中小银行的意义,招联金融首席研究员董希淼表示,“支持中小银行补充资本金非常及时和重要,有利于其稳健发展,提升其服务实体经济特别是中小微企业的意愿和能力。”
无论是2020年7月1日的国常会,还是金稳委的有关工作会议,都反复提到,要着眼增强金融服务中小微企业能力,多渠道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促进提高对中小企业信贷投放能力。因此,本次资本金补充方案,最终目的是希望中小银行在支持地方经济发展,服务民营企业、小微企业、“三农”等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由于专项债是地方政府发行,由地方政府承担责任,因此允许地方政府用专项债中的一部分额度,认购可转债来为中小银行注资,其实相当于规定了地方政府的属地责任,强化了地方政府在处置中小银行风险中的作用。
目前来看,虽然中小银行专项债这一资金扶持方案深受业界好评,但是依旧存在一些问题待解。如,实际发行进度偏慢、转股协议存款的政策依据不很明确、项目收入测算依据不充分、收入覆盖估算逻辑难以自洽、专项债退出渠道不畅通等。
更有业内人士指出,如果不能解决中小银行体制机制障碍等深层次问题,单纯补充资本金的效果很难显现,不能解决其阻碍可持续发展的根本问题。
针对上述可能面临的问题和挑战,业内人士建议,进一步完善专项债补充中小银行资本金的相关制度安排,提升政策效果,防范操作风险。如,建立科学合理的专项债额度分配标准、完善中小银行发行可转债的市场安排、提升中小银行股权定价的公允性、鼓励专项债认购永续债补充银行资本金、发挥专项债撬动社会资本的杠杆作用等。
总之,不可否认的是,2000亿元中小银行专项债的政策成效有待检验,能否为农信机构带来新变化也有待时间的考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