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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度股金分红公告

发布时间:2022-7-1       来源: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 观看:894

根据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审议通过的《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度股金分红方案》内容,现将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度股金分红的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金分红分配方案



(一)现金分红

用未分配利润按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6月29日)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8%(含税)的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即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8元。
(二)转增股本

用未分配利润按股权登记日(即2022年6月29日)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8%(含税)的比例转增股本,即每100股送8股。按转增比例计算后不足1股出现小数位数的,统一去掉小数位数,取整数股。




实施方案



(一)发放对象:截至2022年6月29日本联社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发放时间:自2022年6月30日起-2022年7月2日止。
(三)发放登记

1.红利发放方式:现金分红部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其中自然人股东转入现金红利为扣除应缴纳个人所得税后余额);转增股份直接转入股金账户。
2.股金证登记:自2022年7月3日起,股东可持股金证及有关证件到福建农信系统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




个人所得税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股金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诏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从现金分红部分代扣代缴。企业股东涉及的税收由企业根据税法相关规定自行办理。
咨询电话:0596-33229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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