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2021年股金分红方案》已经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第五届社员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为做好2021年度股金分红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股金分红方案
(一)现金分红。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4.5%比例派发现金股利,即每100股派发现金红利人民币4.5元整。
(二)红利送股。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6%比例送股,即每股100股送6股。按最小比例(50:3)计算,统一去掉小数位数,取整数股。
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截止2022年8月30日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实施时间:2022年8月31日。
(三)实施方式:现金分红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送股股份将直接转入股金账户。自然人股结算账户转入金额为代扣个人所得税的剩余金额。
自2022年9月1日起,股东可持股金证、绑定的结算账户(卡或折)、相关证件到福建省农信系统各营业网点核对查询、领取股利。
税收缴纳说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以未分配利润现金分红、送股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华安县农村信用合作联社直接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企业股东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
咨询电话:0596-73651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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