尊敬的各位股东:
根据本行第三次股东大会通过的《平和农商银行关于2022年度股金分红方案的议案》,我行拟于2023年6月30日进行2022年度股金分红,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股金分红分配方案
(一)现金分红
用未分配利润按股东所持股份总额的9%派发现金股利。
(二)转增股本
2022年度不进行股本转增。
二、实施方案
(一)实施对象:截至2023年6月29日本行登记在册的全体股东。
(二) 实施时间:2023年6月30日。
(三)实施方式:现金分红将转入与股金关联的银行结算账户(自然人股转入金额为代扣个人所得税后的剩余金额)。
自2023年7月1日起,股东可持股金证及相关证件到福建农信系统各营业网点核对查收。
三、 个人所得税缴纳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有关规定,自然人股东用未分配利润分红需缴纳20%的个人所得税,将由本行直接从现金分红中代扣代缴。企业股东涉及的税收由企业自行缴纳。
咨询电话:0596-5210786
联系人:叶小莉
特此公告。
福建平和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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